律师解析:
1.挪用公司资金超300万未还,可能构成
挪用资金罪,300万以上属
数额巨大。
2.单位人员
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资金,数额巨大不退还,判3-7年;
数额特别巨大,判7年以上。
3.法院
量刑会综合考虑用途、时间、单位损失等情节。
4.
公诉前退还挪用资金,可从轻或
减轻处罚,
犯罪较轻的可免罚。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
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350万元归个人使用,一直未归还。公司发现资金短缺后进行调查,锁定小朱有重大嫌疑并
报警。小朱被警方控制,面临法律的制裁,小朱
家属认为小朱只是暂时借用并非不还,对指控
罪名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作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350万元资金归个人使用,且未归还,根据相关规定,挪用资金300万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挪用资金罪。
2、司法实践中,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挪用的用途、时间、是否造成单位损失等情节。若小朱在
提起公诉前将挪用资金退还,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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