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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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刑事拘留时间是从公安部门向涉嫌违法者宣布正式实施拘押之日开始计算的。在这个过程中,公安部门需要向涉案人员出示逮捕令,并且要求被拘人士签字确认。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的最长适用期是37天。

刑事拘留期限从公安机关向涉案人员送达《拘留证》并执行拘留措施开始计算。如果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被拘留者,应在拘留后的三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这个期限可以延长一天到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和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到三十天。

刑事拘留时间是从《拘留证》送达开始计算的,一般为3天,在这3天内公安机关会进行深入侦查。如果需要延长,公安机关最晚需要在第3天向检察院申请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会在3天内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查,如果情况特殊可以延长1-4天,对于重大案件则可以延长至30天。检察院会在7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不批准则会立即释放,必要时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措施。

拘留期为30日,是从公安机关作出拘留决议的那天开始计算,到第30天的24点截止。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拘留执行过程中,发现拘留不当,一定要马上解除对被拘留者的拘留,还要发正式的释放证明。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0天,这个时间是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正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是3天,但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那么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1至4天。需要注意的是,拘留的总天数是包括周末和法定节假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