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出借银行卡帮人洗钱45万,可能涉及两个
罪名,即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洗钱罪。
2.若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明知道别人用信息
网络犯罪,还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会判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还可能要交
罚金。
3.若构成洗钱罪,指为隐瞒
犯罪所得来源而提供资金账户等。
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也有罚金;
情节严重的,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要交罚金。
4.最终
量刑要根据实际案情,看是否明知、参与度、获利情况等因素。
案情回顾:小朱将自己的银行卡出
借给小胡,小胡利用该银行卡进行洗钱活动,涉及金额达45万。小朱称自己并不知晓小胡用卡洗钱,只是出于朋友情面出借。但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小朱曾有过类似出借银行卡的行为,且小胡向小朱支付了一定费用。检方认为小朱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洗钱罪。
案情分析:1、若认定小朱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需证明其明知小胡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且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本案中小朱出借银行卡的行为符合提供支付结算帮助,而其是否明知需结合其曾有类似行为及获利情况综合判断。
2、若认定小朱构成洗钱罪,需证明其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具体量刑要根据小朱是否明知、参与程度、获利情况等案件实际情况综合判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