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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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有个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东西,里面第107条说,你要是觉得自己因为违反治安管理被警察局给关起来,心里有点儿不得劲,那你就有权利去提请行政复议,或者干脆直接告到法院去。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你还能跟警察局说暂时别执行我的拘留。当然,警察局得看看你会不会再闹事情,看你是不是真的想好好反省、真正改正错误才行。

如果有人欠了你钱又不肯还,然后他们在打官司的时候,干了些不利于法院处理这件事情的事,比如藏起来你的东西,把它们转走,还是就是死活不肯承认法院已经做出的裁决、决定等等,那法院就可以看看情况严不严重来给他们一点处罚,轻的话就是罚钱,重的话就直接拘留。

要是你欠别人的钱不肯还给人家,那这就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有法律效应的判定裁判之类的。这时候法院就能根据你做的事严重点给你罚款,严重的话还能把你关起来。而且,要是问题大到足够让你进监狱,那你也得承受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你欠钱不还的事情已经经过了法院的审判或者裁决,然后你还是不肯按照判决或者裁决去做,那根据上面说的那些法律条款,你可能就要被关起来。

告诉你,如果有个人就是不肯去遵守人民法院已经生效了的判决、裁定,那么人民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他们一些惩罚,比如罚款或者拘留。严重的话,甚至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要是你借出去的钱别人就是赖着不还,而且这个事情已经经过了人民法院的判决并且生效了,但是那个人还是不肯去履行判决上的义务,那你就可以去找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若借款方拖欠债务且构成了拒绝履行已生效之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情形,那么人民法院有权依据具体情况予以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或拘留等严厉的惩罚手段。更为严重者,若其行为涉嫌犯罪,将按照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基于此,我们有必要明确的是,倘若债务人无视法院判决的权威性,拒不履行自身义务,那么在执行阶段,人民法院可依法对其实施拘留这样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