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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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毁财物价值二十万元,依据我国法律,此行为构成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刑罚;若情节特别严重,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故意损毁金额超过20万元的犯罪行为,法律会依据恶劣程度进行刑事判决,量刑可能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若行为严重污染环境、危害公众安全,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故意毁坏财物20万元一般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若是依旧不知道故意毁坏财物20万元判多少年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一万元属于数额较大行为,判刑标准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破坏毁坏公私财物,经过鉴定损失在五千元以上,就构成立案标准。对构成本罪的,犯罪分子被判刑后,还要承担对破坏公私财物的民事赔偿责任。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1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况,法定量刑标准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经过认定数额在5千元以上就应当立案追诉刑事责任。如果犯罪分子积极弥补损失,认罪态度好,可以争取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