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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期限多久才能开庭

时间:2025.07.24 标签: 刑事辩护 强制措施 阅读:1352人
律师解析:
1.羁押期限开庭时间并非绝对对应。
侦查阶段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两个月,案情复杂到期未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还能再延长。
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移送起诉案件,通常一个月内作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适用速裁程序的,十日以内作决定。
3.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
可能判死刑附带民事诉讼等特殊情况,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

案情回顾:

小朱因涉嫌犯罪逮捕,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最初预计在二个月内完成侦查,但因案情复杂,期限届满未能终结,于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认为案件重大复杂,在一个月基础上延长十五日才作出决定。法院受理该公诉案件后,考虑到案件可能判处死刑,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延长三个月宣判。小朱家属认为羁押时间过长,质疑与开庭时间不匹配。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二个月,案情复杂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案件还可再延长,本案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符合规定。
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可在一个月基础上延长十五日作出决定,本案检察院的处理符合要求。
3、法院审理公诉案件通常应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等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法院的审理期限也是合法的。所以整体羁押期限和开庭时间安排均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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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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