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案件移送检察院
审查起诉后,辩护律师可随时阅卷。
依据法律,自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能查阅、摘抄、复制本案
案卷材料。
2.一般检察院接收并完成案件材料受理登记后,辩护律师就能联系申请阅卷。
3.检察院需及时安排,若无法及时安排,要向律师说明并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阅卷,即最迟申请3个工作日后可完成阅卷。
案情回顾:小朱涉嫌一起
刑事案件,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小朱的辩护律师小李在检察院接收案件材料并完成受理登记后,向检察院提出阅卷申请。然而,检察院并未及时安排小李阅卷,也未说明原因。小李认为自己依据法律规定有权随时阅卷,检察院此举侵犯了他的权利,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本案中案件已
移送审查起诉,小李作为辩护律师有权阅卷。
2、检察院接收案件材料并完成受理登记后,应及时安排律师阅卷。无法及时安排的,需向律师说明并安排在3个工作日内阅卷。而本案中检察院既未及时安排,又未说明原因,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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