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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的累犯怎么计算

时间:2025.07.24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271人
律师解析:
1.缓刑期间不算累犯
累犯分一般和特别两种。
一般累犯是曾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满或被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特别累犯是涉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者,刑满或赦免后,任何时候再犯同类罪。
2.缓刑是有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考验期内原判刑罚未执行。
因无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情况,不满足累犯“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的条件,故缓刑期间不能认定为累犯。

案情回顾:

小朱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缓刑期间又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公诉机关认为小朱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但小朱及其辩护人提出异议,认为缓刑期间不存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的情况,不符合累犯构成要件。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我国法律规定,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要求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特别累犯要求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
2、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在缓刑考验期内,原判刑罚并未执行,也就不存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的情况。所以小朱在缓刑期间的犯罪行为不符合累犯构成要件中“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这一条件,不应认定为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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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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