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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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者申请取保候审后是否仍需承担刑事责任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取保候审仅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并不能作为案件终结或免于追究刑责的标志。实际上,审判结果是否涉及到刑事责任仍然需要依据具体案情进行司法判断。相较之下,能够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情况,意味着涉案人员所犯之罪行程度相对较轻。

在我国,刑法第133条有明确规定。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生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并且构成了“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那么就必须依法进行处理。如果肇事者因此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那么他将承担刑事责任,可能会被判处3到7年的有期徒刑。在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悔罪态度以及赔偿等因素。如果肇事者在逃逸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那么他可能会获得较轻的判决;但如果造成了伤亡或重大损失,那么他将面临严厉的制裁。

在处理交通肇事罪时,对可能获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的嫌疑人,以及不构成逃逸严重情节者,可考虑取保候审,以降低社会风险。但对逃逸致死等恶劣情况者,不建议。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及律师均可申请,经公安审核批准后,需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详情请咨询专业律师。

交通肇事逃逸嫌犯,符合条件可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可能判处轻刑、不会对社会构成威胁、健康或生育特殊情况,以及案件审理中长期拘留等情形。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未获批准可能因保证金问题、无合适担保人或不符规定。

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中,即使被告人取保候审,若证实有犯罪行为,仍需接受刑事处罚。取保候审仅是临时措施,不影响最终审判。若判定有罪,肇事者可能面临实刑。若遵守法律,可全额收回保证金;否则,保证金可能被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