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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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子女已经由女方取得了抚养权、照管权或监护权,离异后父母各自依然享有对子女的抚养及教育职责,并有权争取子女的抚养事宜,但这并不意味着因离婚等因素而使得其中之一有所减损。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倘若存在以下情形,应当予以支持:一方当事人身体患有重大疾病、酗酒成瘾、实施家庭暴力或者期制约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等行为,这些对未成年子女身心发展有害的行为。

存在下列情况的哺乳期孩子可以判给男方:1、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的。

缓刑并非对所有犯罪者未成年子女缺乏监护人的犯罪者都适用,仅限于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徒刑、罪行较轻,且能真诚悔过、不会对社会构成威胁的罪犯。法院拥有决定权,判决后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监督考察,依赖社区支持。累犯或刑期超过三年者排除在外。

我国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徒刑的罪犯,符合条件者可获缓刑:1)本人为适用对象;2)未成年人、孕妇或七十五岁以上老人;3)需真诚悔罪,无再犯风险;4)不致社会危害。累犯除外。哺乳母亲也可申请缓刑,前提是符合其他条件。

哺乳期的犯罪者,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在量刑时可酌情考虑缓期执行。具体来说,对于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的犯罪分子,若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