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收购企业是否承担
债务,分情况处理:
股权收购时,收购方成为股东,目标
公司债务通常由其自行承担,因其是独立
法人,以全部财产担责。
但收购方若有
出资不实等损害
债权人利益的情况,要在相应范围担责。
资产收购时,收购方受让资产,一般不担目标公司债务。
若协议约定收购方担部分或全部债务,收购方需履约。
若存在恶意转让资产逃债等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债权人可要求收购方在一定范围担责。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公司欲收购小胡的公司。收购时,有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两种方式可供选择。小朱公司采用股权收购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债权人要求小朱公司承担目标公司债务,小朱公司认为目标公司债务应由其自身承担;若采用资产收购,小胡公司债权人也要求小朱公司担责,小朱公司称未在协议中约定承担债务,不应担责。
案情分析:1、在股权收购中,公司是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所以通常目标公司的债务由其自身承担。但如果小朱公司存在出资不实、
抽逃出资等损害债权人利益情形,则需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责任。
2、在资产收购中,一般收购方仅受让目标公司的资产,不承担目标公司债务。若双方在收购协议中明确约定小朱公司承担部分或全部债务,小朱公司应按约定履行。若存在小胡公司恶意转让资产逃避债务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小朱公司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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