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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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对从犯认定的几种形式根据共同犯罪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可以将其分为主犯与从犯两种类型。其中,主犯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发挥着主导性及支配性的作用;相比之下,从犯则处于协助和配合主犯进行犯罪的位置。具体而言,主犯通常会参与到所有的犯罪活动之中,而从犯在共同犯罪中往往仅参与其中一部分犯罪活动。

对于合同诈骗罪从犯的认定,主要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通常情况下,从犯在犯罪中扮演次要或辅助角色,他们并未主导或积极参与策划组织,只是按照主谋的指示行事,所起的作用较小,获得的利益也较微薄。与主犯相比,从犯的主观恶意和危害程度相对较低。然而,在实际案件中,要准确判断是否为从犯,需要综合考虑全案的资料和相关情节,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研判。

在盗窃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如策划、指挥、组织或对犯罪结果有决定性影响的人。而从犯则起次要或辅助作用,比如协助、监视预警等。根据刑法规定,从犯的刑事责任相对较轻。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从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构成强奸罪从犯教唆者需满足:一、故意引诱、煽动或促成他人强奸;二、被教唆者实施强奸行为;三、教唆行为与强奸犯罪有因果关系。即使未参与强奸,教唆者仍需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构成强奸罪从犯教唆者需满足:一、故意引诱、煽动或促成他人强奸;二、被教唆者实施强奸行为;三、教唆行为与强奸犯罪有因果关系。即使未参与强奸,教唆者仍需承担刑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