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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继承权的条件应该会有哪些

时间:2025.07.22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432人
律师解析:
1.继承人有以下行为会丧失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争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
遗弃或严重虐待被继承人;
严重伪造、篡改、隐匿、销毁遗嘱
严重欺诈胁迫被继承人处理遗嘱。
2.若有遗弃、虐待等行为但有悔改,获被继承人宽恕或被列在遗嘱中的,可不丧失继承权。
3.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为争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无法恢复继承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兄妹,他们的父亲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小朱为了能独吞遗产,偷偷篡改了父亲的遗嘱。小李发现后,将小朱告上法庭,认为小朱丧失继承权。小朱表示自己知道错了,有悔改表现,且父亲生前曾口头表示原谅他。小李对此并不认可,双方就小朱是否丧失继承权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伪造、篡改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小朱为独吞遗产篡改父亲遗嘱,若情节严重,原本应丧失继承权。
2、但小朱称有悔改表现且父亲已原谅他,若能证明父亲宽恕了小朱的行为,小朱不丧失继承权。不过对于父亲的口头原谅,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否则难以认定,若无法证明,小朱可能会因篡改遗嘱丧失继承权。而若小朱篡改遗嘱情节不严重,也可能不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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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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