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监视居住最长六个月,期限到了没消息,可主动联系执行机关询问情况。
法律规定,
期限届满应及时解除。
2.若
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充分,案件可能已
移送审查起诉或作不
起诉决定;
若
证据不足,可能解除措施。
当事人可持证件到执行的公安机关问进展。
3.若执行机关超期未解除,当事人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检察院
申诉控告,要求依法解除。
案情回顾:小朱因
涉嫌犯罪被执行监视居住,六个月的
监视居住期限已到,但执行机关没有任何动静。小朱不清楚案件进展,不知道自己是否还处于被监视状态,也不确定后续会如何处理。他很疑惑,不知道是主动联系执行机关,还是等待执行机关通知。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及时解除。所以小朱有权利了解案件情况及监视居住是否解除。
2、若犯罪事实已查清,证据确实充分,案件可能已移送审查起诉或已作出不起诉决定;若因证据不足等情况,可能解除监视居住措施。小朱可携带
身份证件前往执行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询问案件进展及后续
处理方式。
3、若执行机关超期未解除,小朱可向上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申诉或控告,要求依法解除监视居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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