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对检验结论有异议,
处理方式如下:
司法程序中,在规定期限内向
司法机关申请重新检验,说明理由和依据,由司法机关决定是否准许。
行政程序里,按规定在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核,向作出结论的行政机关或其上级说明异议原因和
证据。
非官方结论,先和检验机构沟通解释过程和依据,若不满意可委托其他机构重检,同时注意保存证据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委托一家检验机构对一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检验机构出具的结论显示产品不合格。小朱认为该检验结论有误,与检验机构沟通,检验机构的解释未能让小朱信服。小朱遂面临不知该如何进一步处理以维护自身权益的难题,同时也不清楚不同情形下该采取何种措施。
案情分析:1、若此为司法程序中的检验结论,小朱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司法机关提出重新检验的申请,并阐明理由及依据,由司法机关决定是否准许。
2、若处于行政程序,小朱可根据相关行政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以
书面形式向作出检验结论的行政机关或其上级机关申请复核,说明异议原因及证据。
3、对于该非官方的检验结论,小朱已与检验机构沟通且解释不令人信服,此时可委托有资质的其他检验机构重新检验。同时,小朱需注意收集和保存与检验相关的证据,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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