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物业可转让债权和物业管理服务,但要依规行事。
2.
债权转让方面,物业能把合法债权转给第三人,不过得通知
债务人,不然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同时,按规定、约定或债权性质不能转让的债权,不得转让。
3.物业管理服务转让时,物业服务人可委托部分专项服务,但要对该部分向业主负责,不能将全部服务转委托,否则业主可追究其
违约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小区的物业将小区的债权转让给小胡,且把部分物业管理服务委托给小丽负责的团队,但物业未通知小区业主这一债权转让事宜。同时,业主发现物业把全部物业服务拆分开分别转委托给不同第三人。业主们认为物业此举不合理,与物业产生争议,
业主代表小静表示要追究物业责任。
案情分析:1、关于债权转让,物业虽可将合法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根据规定,需通知债务人,本案中债务人即小区业主,物业未通知,该债权转让对业主不发生效力。
2、对于物业管理服务转让,物业服务人不得将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支解后分别转委托。此物业将全部物业服务拆分转委托,违反了规定,业主依照法律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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