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欠货款跑了未必构成诈骗,关键在于欠款人有无
非法占有目的。
2.若交易时就想骗货不付款,用虚构事实等手段拿货后逃跑,可能构成诈骗罪,像编造购买用途、付款能力等。
3.若因经营、资金问题无法付款而躲债,无非法占有故意,通常是
民事纠纷。
债权人可通过
民事诉讼追款,要求对方担责、支付欠款和利息。
需结合情况判断性质。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胡有生意往来,小许向小胡购买货物后却未支付货款并消失不见。小胡认为小许一开始就存心骗取货物,构成诈骗,而小许
家属称小许是因
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才躲起来,并非诈骗,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是否构成诈骗关键在于欠款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目的。若小许在交易时就有骗取货物、不打算支付货款的故意,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使小胡交付货物,之后逃跑,那么小许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
2、若小许是因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等客观原因无法支付货款,为躲避
追债而跑,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故意,那么这一般属于民事纠纷。小胡可通过民事诉讼
追讨货款,要求小许承担
违约责任、支付欠款及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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