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处罚辩护精选解答 > 盗窃电缆怎么处罚的

盗窃电缆怎么处罚的

时间:2025.07.0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828人
律师解析:
1.盗窃未投入使用的电缆,属于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多次盗窃等情况,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可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处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还会有罚金或没收财产
2.盗窃正在使用的电缆,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
未造成严重后果,处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
造成严重后果,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量刑结合实际案件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为获取钱财,盯上了一批电缆。他们实施盗窃时,并未区分电缆是否正在使用。其中一部分电缆是未投入使用的,另一部分则是正在使用中的。得手后不久,他们便被警方抓获。对于小朱和小胡的行为该如何定罪处罚,引发了争议。有人认为应按盗窃罪统一处罚,有人则觉得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定罪。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胡盗窃未投入使用电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盗窃公私财物,应根据盗窃数额大小及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2、对于他们盗窃正在使用中电缆的行为,因其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量刑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确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