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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赃物如何追回

时间:2025.07.07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立案 阅读:1263人
律师解析:
刑事立案后,赃物追回途径如下:
公安机关在侦查时,会用调查、搜查、扣押等办法,寻找和扣押涉案赃物。
若发现转移、藏匿线索,会及时追踪收缴。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会监督赃物追缴情况。
若公安机关追缴不力,可要求其补充侦查或继续追缴。
法院审判时,查明涉案赃物会责令被告人退赔。
若已被挥霍变卖,被告人需按价值赔偿被害人
被害人可在刑事诉讼中提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返还或赔偿,以保障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立案。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积极调查,找到了小朱藏匿部分赃物的地点并予以扣押,但仍有部分财物去向不明。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发现公安机关对部分赃物追缴不力,要求其补充侦查。法院审判阶段查明,部分赃物已被小朱挥霍变卖。被害人小丽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小朱返还赃物或赔偿损失

案情分析:

1、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有职责通过调查、搜查、扣押等手段查找并扣押赃物,发现转移、藏匿线索应及时追踪收缴,本案中虽扣押部分赃物但仍有遗漏。
2、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对赃物追缴情况有监督权,发现公安机关追缴不力可要求其补充侦查或继续追缴,本案检察机关履行了监督职责。
3、法院审判阶段若查明涉案赃物,应依法判决责令被告人退赔,赃物被挥霍变卖的,被告人需按价值退赔被害人,符合法律规定。
4、被害人可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返还赃物或赔偿损失,以保障自身权益,本案小丽的做法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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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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