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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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结束三十日拘役,这可不是一件小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情况。要是在拘留期间发现不应该继续拘留了,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提前解除条件,那是可以申请释放的。要是行为比较轻微,还没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经过严格审查,也有可能提前解拘哦。但具体能不能提前结束,还得看具体情况呢!

“拘留三十日”一般来说指的是行政拘留。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比如被拘留者生病了需要紧急治疗,或者家里有紧急情况需要处理,经过申请并且获得批准后,是可以提前被释放的。但是提前释放并不是一种常态,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看守所怎样才可以假释提前出来相关的法律规定。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予以记录,并由申请人签名或者捺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