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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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罪的立案判定标准是如何确立的辨析放火罪的核心标准有四点:首先,其侵害的客体系公共安全,或者说是不确定多数人的人身权益、身体健康乃至重大的公共与私人财产安全;其次,在客观层面,必须存在实施放火焚烧各种公私财物并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具体行为;再次,该犯罪的主体应年满法定年龄并具备对应刑责能力的自然人;最后,主观方面则需是主动而明确的从意图中体现出来的行为态度。

放火罪严重威胁公众安全,实施即涉危害社会安全,司法机关依法追责。此罪涉及蓄意点燃易燃物,可能导致无法估量的伤亡与财产损失。即便未造成严重后果,若潜在威胁巨大,也应启动刑事诉讼,立案调查。

非法经营罪中的放贷行为立案,会综合考虑放贷金额、对象人数、利率高低以及造成的实际危害等情况。一般来说,如果违反监管法规,以盈利为目的,频繁向不特定多数人放贷,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就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定罪量刑依据包括:违反贷款法规发放贷款,且涉案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并造成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经济损失。金融机构及其员工必须遵守放贷规范,否则将追究刑事责任。

组织播放淫秽影片、录影带等素材超过15次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需追究刑责。依据法律,此类行为应“处罚与教育结合”,视情节给予组织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等,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