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非法吸纳公众存款罪能否予以宣告缓刑,须视案件特定情境及被告人性命懊悔之履历、社会危害程度等诸多因素而定。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在被判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中,若其犯罪行径相对轻微、生命懊悔无余、不再存有再犯罪威胁且宣告缓刑对其所在社区无显著负面影响等条件得以达成,则可被宣告缓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缓刑辩护策略本份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辩护词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首先,辩护词必须具备明确的标题;其次,需要详细阐述辩护人接受被告人委托并代理该案件的具体依据以及相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接下来,辩护人将针对该案件发表具有针对性的辩护意见;然后,辩护人会详细论述被告人应当被从轻判处的原因;紧接着,辩护人将会对整个案件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最后,辩护人会总结出被告人应该获得缓刑处罚的结论,并在辩护词的末尾签署自己的名字。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1.5亿元,这已经是数额巨大的情况了,所以主犯在司法审判中获得缓刑判决的机会是相当小的。因为这种严重的犯罪行为通常和缓刑适用的基本条件相违背。缓刑一般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有真诚的悔罪之意、没有再次犯罪的风险、以及宣告缓刑不会对社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罪犯。但是,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5亿元的案件来说,显然不能被视为犯罪情节较轻的情况。

对于能不能获得缓刑这个问题,得综合考虑很多因素,不能光看条文规定。从理论上讲,这么大金额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本身就会对缓刑的适用造成很大阻碍。但是如果罪犯在案件审理中能表现出积极退赃、有重大立功表现、犯罪情节较轻且危害不大、真诚悔过并积极改正错误等情况,那也不能完全排除罪犯获得缓刑判决的可能。

在处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时,涉案金额是法院量刑时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对于高达七亿元人民币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由于其涉案金额巨大,对社会和个人都会带来严重的影响,所以一般来说,法院会更倾向于判处实刑而非缓刑。不过,具体的判决结果还会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比如犯罪手段、退赃情况、犯罪情节等。如果犯罪人能够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并且有明显的悔罪表现,那么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考虑从轻处罚。总的来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判决结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法院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