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保外就医需省级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并开证明。
2.服刑罪犯申请保外就医,由监狱、看守所提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3.罪犯病情鉴别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医师负责,诊断证明需两名以上医师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
4.保外就医要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保障公平公正、罪犯权益和监管秩序。
案情回顾:小朱因
犯罪被关押在监狱服刑。服刑期间,小朱身体出现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监狱按照规定提出书面意见,但在指定医院进行病情诊断时,只安排了一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负责,且出具的诊断证明文件只有该医师一人签名,未加盖医院公章。之后,监狱将材料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申请批准,机关发现诊断证明文件不符合规定,拒绝了保外就医申请,小朱
家属对此表示不满,认为应通融处理。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对罪犯的病情诊断等鉴别,应当由两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负责,出具的诊断证明文件要有两名以上医师签名且加盖医院公章。本案中指定医院的诊断程序不符合要求。
2、保外就医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拒绝小朱的保外就医申请是合法合规的,不能因家属要求而通融处理,这样才能
保证公平公正,保障罪犯合法权益和监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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