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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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国家审判且裁决的行为,可依照法律规定成为公诉案件之一,同样,受害者亦得以就自身遭受的侵害提起诉讼;在案件情节严重并达到法律规定构成犯罪标准时,申请执行方有权请求执行法院将相关文件转交给国家级公安机构进行立案侦查处理,同时他们亦有权利直接向当地公安部门提出控告请求,要求公安机关通过公诉程序严惩被执行方所犯下的刑事责任。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作为公诉或自诉案件。若情节严重且符合犯罪标准,申请执行人可向司法部门提出撤销原判决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直接报案并请求公诉。若公安或检察院未受理或提起公诉,申请执行人有权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涉及行为人故意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或裁定的义务。即使受到刑事判决,行为人仍需履行原判决中的义务。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有能力执行而故意拒绝执行中级或高级法院终局判决、裁定的行为人,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罚款;情节特别恶劣者,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即属于自诉案件,又属于公诉案件,既可以由受害者携带相关材料去法院起诉,也可以由公安机构立案调查,整理案件的证据,向检察院审查起诉,再由法院审理判决。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后付清还是需要判刑的,因为涉及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只要犯罪事实成立那么就需要判刑,而涉及到付清资金只能处理民事赔偿责任,是不可以消除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