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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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现行《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之规定,对于非法持有毒品行为,若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的严厉惩罚。而针对抢劫犯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明确指出,一般情况下,此类罪犯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然而,如果存在诸如入户抢劫、抢劫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等恶劣情节,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非法持有毒品罪不属于贩毒。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而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的行为。两者在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等存在区别。主观上,非法持有毒品罪通常是为了供自己吸食、使用等,不具有贩卖的故意;贩卖毒品罪则以贩卖获利为目的。

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的惩处标准对于非法持有以及运输毒品的行为,依据不同的案件情况,将分别判定其为非法持有毒品罪及运输毒品罪,并且进行数罪并罚处理。对于非法持有鸦片超过一千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超过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巨大的犯罪分子,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就是说,只要年满十六周岁,无论是谁,只要实施了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都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一界定明确了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是构成该罪的必要条件。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追诉时效是根据其法定最高刑来确定的:刑期不满五年,时效为五年;五年至十年,时效为十年;超过十年,时效为十五年;无期徒刑或死刑,时效为二十年。但是,超过二十年的案件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特别批准才能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