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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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债务纠纷中被告死亡且没有继承人的,法院只能暂时中止审理,等确定了权利义务承受人以后才能恢复诉讼。人民法院不能在被告方死亡的情况下采用缺席审判制度,若没有继承人,被告方的遗产通常是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的,但应该先清缴拖欠的税款和债务。

在债务纠纷中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的情况下也可以起诉,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起诉条件,只要原告有起诉的主体资格,有债务纠纷的事实和理由,表明了本人的诉求跟被告的详细信息,且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就会立案。

债务纠纷中只有借条的情况下很难打赢官司,因为只有借条是不能证明把钱借给了对方的,除了借条之外,转账凭证也很重要,而且,是否能打赢官司也是不确定的,如果被告能证明已经还了钱了,原告也一样会败诉,民事诉讼中,原告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