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通常属于夫妻共同债权,
离婚后双方都能要求还款。
2.离婚时有债权分割约定,
债权人按约定对象偿还;
无约定,可任选一方偿还,还款后
债务消灭,要保留凭证防另一方再要。
3.夫妻就债权分割有争议
起诉,以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债权归属为准,债权人按结果偿还。
案情回顾:小许和小丽原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胡向他们借款。之后小许和小丽离婚,对于这笔债权是否分割二人未明确约定。小胡打算还款时,不知该还给小许还是小丽,小许和小丽也因还款对象问题产生争议,小许认为应还给自己,小丽则觉得自己也有权接收还款。
案情分析:1、由于借款发生在小许和小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权,离婚后二人都有权要求小胡还款。
2、因小许和小丽离婚时对该债权没有分割约定,所以小胡可选择向小许或小丽任何一方偿还,偿还后该债务消灭,但小胡需保留好还款凭证,以防另一方再主张债权。
3、若小许和小丽就债权分割起诉到法院,应以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债权归属为准,小胡按裁判结果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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