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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诈骗罪6种情况有哪些

时间:2025.06.27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967人
律师解析:
普通诈骗罪常见的6种情况如下:
1.虚构事实:
诈骗者编造客观上不存在的事情,像声称自己有内部渠道能买到低价豪车,让被害人信以为真,从而产生错误认识。
2.隐瞒真相:
故意不把真实情况告诉被害人。
例如卖二手车时,隐瞒车辆曾发生重大事故的事实,误导被害人做出错误的购买决策。
3.假冒身份:
诈骗者假冒特定身份,如假冒知名企业高管,以投资项目为由实施诈骗。
4.三角诈骗:
受骗人因错误认识处分了被害人的财产,使得行为人获利。
比如,骗子欺骗保姆将雇主的财物交给自己。
5.诉讼诈骗:
通过提起虚假民事诉讼等手段来骗取财物。
例如伪造借条起诉他人还钱。
6.网络诈骗
借助网络平台实施诈骗,常见的电信诈骗就是此类。
诈骗者利用互联网技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诱骗被害人转账汇款,如发送虚假中奖信息让被害人先缴纳手续费。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上述手段骗取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司法机关在认定和量刑时,会对不同情况综合考量。

案情回顾:

小朱冒充某知名企业高管身份(假冒身份),向小李编造能帮其拿到该企业大项目的虚假情况(虚构事实),同时故意不告知小李自己并无相关能力的真相(隐瞒真相)。小李信以为真,将一笔数额较大的项目运作资金转给小朱。另外,小胡还通过网络平台,虚构投资高回报项目,诱骗小静转账汇款(网络诈骗)。小朱和小胡的行为引发了法律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假冒身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小李财物,数额较大,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2、小胡借助网络平台虚构事实诱骗小静转账汇款,同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也构成诈骗罪。不同诈骗情况在认定和量刑时会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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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竞静律师

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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