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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哪些属于夫妻一方财产

时间:2025.06.26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451人
律师解析:
在法律规定中,夫妻一方的财产有明确界定,主要包含以下几类:
1.婚前财产
结婚登记前购买的各类资产,例如房产、车辆等都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
这部分财产在结婚前就已归属个人,不会因婚姻关系而改变归属。
2.人身损害赔偿或补偿:
当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赔偿或者补偿时,如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这类赔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仅归受损害的一方所有。
3.遗嘱赠与合同确定的财产:
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某财产只归一方,那么该财产就属于这一方。
比如明确由一方继承的房产,就只归该继承人
4.专用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像男士专用剃须刀、女士专用化妆品等,因其专属性,也归一方所有。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除上述情况外,法律规定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同样属于夫妻一方。
明确夫妻一方财产的范围,在婚姻关系发生变动时,能准确界定财产归属,避免夫妻双方因财产问题产生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在结婚登记前购买了一辆汽车。婚后,小朱因交通事故获得了一笔伤残赔偿金。后来,小朱的爷爷立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一套房产由小朱继承。然而,在二人婚姻关系出现变动时,小丽认为汽车、伤残赔偿金和继承的房产都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小朱则认为这些都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小朱在结婚登记前购买的汽车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归小朱个人所有。
2、小朱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具有特定人身属性,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仅归小朱一方。
3、小朱爷爷遗嘱中明确由小朱继承的房产,属于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也归小朱个人。所以,上述财产均为小朱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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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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