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法律规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
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有权申请
公司破产清算。
2.当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比如长期亏损,无法偿还到期
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即
资不抵债时,若符合破产条件,相关股东可依法启动
破产清算程序。
3.具体来说,达到上述股份比例要求的股东,可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法院经审查认为
符合条件的,会受理该申请并指定管理人。
4.管理人随后对公司进行
破产清算,清理
债权债务关系,公平分配公司财产,以此保障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5.不过,
申请破产清算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以确保合法合规。
整个过程严谨规范,从股东申请到法院审查受理,再到管理人开展
清算工作,每一步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公司破产清算的顺利进行,维护各方的正当利益。
案情回顾:小许持有某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的15%。该公司长期亏损,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明显资不抵债。小许认为公司符合破产条件,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清算。但公司另一股东小李却认为公司仍有扭转局面的可能,不应该进行破产清算,反对小许的申请。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如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时,有权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小许持有15%表决权,且公司符合破产情形,其申请有法律依据。
2、申请破产清算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法院会对小许的申请进行审查,若认为符合条件,将受理申请并指定管理人进行破产清算,以保障各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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