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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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方法是:一、经查证确属虚假诉讼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判决驳回其请求,并对其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法予以制裁;二、对于以骗取财物、逃废债务为目的实施虚假诉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查证确属虚假诉讼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判决驳回其请求,并对其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法予以制裁;对于以骗取财物、逃废债务为目的实施虚假诉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理程序是:一、由院长或庭长指定审判员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二、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法院会决定开庭审判。三、在开庭10日前,法院会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四、在开庭3日前,法院会通知人民检察院并传唤诉讼参与人,再正式开庭审判。

报警。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虚假诉讼被受理后,若无法彻底查清事实,不宜立即立案处理。应先由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深入调查,收集充分证据,确认犯罪事实和嫌疑对象后,方可依法立案。 同时,要明确管辖权,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