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咨询该律师
在处理相关案件之时,若法院担忧债务人可能意图逃避债务或实施其他行动使判决难于执行,经债权人提出申请后,可依法裁决对债务人资产进行保全。此种手段涵盖了要求债务人不得转移、处置其资产,以及冻结其各类银行账户等等举措。另一方面,若债权人并未提出申请,但法院认为有必要采取保全措施以防止债务人逃避债务,亦有权自主裁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因此,在涉及借款不还的案件中,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冻结债务人名下的财产。

在债务人拒绝遵守相关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调解书或者依法应当由本院执行之其它法律文件规定内容之时,债权人和与之存在潜在利益关联的第三方皆可向本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当本院接收到此类执行申请之后,有权利且有义务对被申请人名下拥有的财产进行详尽深入的调查了解,目的在于切实推动判决、裁定、调解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内容的有效履行。

在债务人不幸离世后,若其个人名下未遗留任何财产,那么按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之规定,该部分遗产将会被认定为无人继承、亦无人接受遗赠的遗产。在此情况之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这些遗产将依法归属国家,并用于社会公共利益领域的发展与建设。倘若逝者生前属于集体所有制组织的一员,那么他的遗产便会转交至所属的集体所有制组织进行管理和支配。

一般来说,要不要查封债务人配偶名义产权的房屋,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这笔债务被认为是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那么配偶名下的房产就有可能被查封。但是,如果这笔借款是债务人自己承担的个人债务,而配偶能证明房屋实际上是属于个人财产,或者这笔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用于企业经营等,那么查封配偶财产的请求可能会受到限制。

对于拖欠借款且债务人无可执行财产的情况,可提起诉讼,但需确保证据充足且未超过诉讼时效。若债务人确实无财产,可协商分期偿还。一旦发现可执行财产线索,应立即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为后续债权主张和还款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