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出借银行卡供人洗钱45万,可能涉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洗钱罪。
2.若构成
帮信罪,即明知他人用信息
网络犯罪,还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且
情节严重,通常判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可并
处罚金或单处
罚金。
3.若构成洗钱罪,指明知是七类
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还提供资金账户掩饰来源。
洗钱45万,一般判五年以下,可并或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判五到十年,并处罚金,
量刑依实际情况定。
案情回顾:小许在朋友小李的劝说下,将自己的银行卡出
借给小李使用。后来查明,小李利用该银行卡进行洗钱活动,洗钱金额达45万。小许称自己并不清楚小李借卡用于洗钱,只是碍于朋友情面出借。而警方认为小许存在主观明知的可能性,案件因此产生争议,小许是否构成
犯罪及构成何罪待明确。
案情分析:1、若小许明知小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构成要件,此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若小许明知这45万是七类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还为小李提供资金账户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则构成洗钱罪。洗钱45万,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量刑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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