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股东转让股权有法律效力吗
时间:2025.06.23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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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名义股东转让
股权通常有效。
按相关规定,实际
出资人若以自己有股权实际权利,请求认定名义股东处分股权行为无效,法院会参照
民法典善意取得规定处理。
2.若受让方善意,即不知且不应知名义股东无处分权,以合理价格受让并完成
股权变更登记,可善意取得股权,转让行为有效,实际出资人只能找名义股东
赔偿。
3.若受让方非善意,实际出资人可请求认定转让行为无效来维权。
案情回顾:小许是
公司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小李为名义股东。小李在未告知小许的情况下,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
股权转让给小胡。小许得知后,以自己享有股权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小李转让股权行为无效。小胡称自己并不知晓小李无处分权,且已支付合理价格并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小许则认为小胡并非善意,转让行为应无效。
案情分析:1、依据《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名义股东处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实际出资人请求认定处分行为无效时,法院可参照民法典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处理。
2、若小胡为善意,即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小李无处分权,以合理价格受让股权并完成股权变更登记,那么小胡可善意取得该股权,转让行为有效,小许只能向小李主张
赔偿损失。若小胡并非善意,小许可请求认定转让行为无效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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