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信用卡诈骗处罚:
诈骗数额较大,判五年以下有期或
拘役,罚2万-20万;
数额巨大或
情节严重,判五年-十年有期,罚5万-50万;
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判十年以上有期或无期,罚5万-50万或
没收财产。
2.诈骗情形:
用
伪造或
虚假身份骗领的卡、作废卡、冒用他人卡、恶意透支(超限额或期限透支,经两次有效
催收超三月不还)。
3.数额标准:
5万-50万为
数额较大;
50万-500万为数额巨大;
超500万为数额特别巨大。
案情回顾:小许持有一张以虚假
身份证明骗领的
信用卡。他使用该卡进行消费,在短时间内透支了三十万元。发卡银行发现后,对小许进行了两次有效催收,但小许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欠款。银行遂将此事
报案,警方介入调查。
案情分析:1、小许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进行消费,属于信用卡诈骗活动中规定的情形。
2、小许透支三十万元,根据“数额较大”指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标准,其诈骗数额属于数额较大。按照《
刑法》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应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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