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盗窃财物价值1000-3000元以上算“
数额较大”,4000元已达标准。
2.盗窃数额较大,或有
多次盗窃等情形,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还会
处罚金。
3.
团伙盗窃分主
从犯,
主犯担全部罪责,按标准
量刑;
从犯会从轻、减轻或免罚。
4.法院量刑会考虑
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积极退赃获谅解或
从轻处罚。
案情回顾:小何、小李和小胡组成盗窃团伙。一日,三人潜入某居民家中,盗得财物价值4000元。在盗窃过程中,小何负责望风,小李和小胡进入屋内实施盗窃。事后,三人被警方抓获。小何认为自己只是望风,不应承担和小李、小胡一样的责任。
案情分析:1、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此次盗窃财物价值4000元,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根据《
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
罚金。
2、在这个团伙盗窃案件中,需要区分主从犯。小李和小胡进入屋内实施盗窃,起主要作用,为主犯,需对全部4000元的
犯罪数额负责。小何负责望风,起次要作用,为从犯,应当从轻、
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退赃退赔等情况,若三人积极退赃、取得谅解,可能会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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