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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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监外执行条件的,才可以申请监外执行。例如,罪犯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诊断证明文件。对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女性罪犯,也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此外,对于那些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也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的条件是有要求的,不是想申请就能申请的。比如,患重病需要长期医疗、孕妇或者哺乳期妇女、生活不能自理且对社会没有危害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被判无期徒刑的,只有孕妇或者哺乳期妇女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对社会有威胁或者自伤自残的,不能申请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可以到外地,但是必须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同时需要按照指定的时间等要求,坚持汇报、报到。否则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法律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监外执行可以到外地,但是必须按照程序取得矫正机关的同意后才可去外地。且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处于监管期中的醉酒驾驶犯罪者,在监禁外出期间享有探访亲友的自由权。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离境需经社区矫治管理部门核准,擅自离开居住地不被允许。即便获准,异乡滞留时间通常不得超过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