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纳税人欠税,通过转移或
隐匿财产让税务机关追不回税款,欠税1万-10万,判3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可并
处罚金或单处
罚金,罚金为欠税1-5倍;
欠税超10万,判3-7年有期徒刑,并处1-5倍欠税罚金。
2.单位犯此罪,对单位判罚金,对主管和
责任人按上述规定处罚。
3.若税务机关掌握
逃税证据,纳税人应尽快补缴欠税和
滞纳金,争取轻判。
案情回顾:小朱经营一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公司欠缴了大量应纳税款。税务机关多次催缴后,小朱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逃避追缴欠税,采取转移公司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经核查,欠缴税款数额达到了十二万元。税务机关掌握了小朱
转移财产逃避追缴欠税的证据,并对该公司及小朱展开调查。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本案中,小朱所在公司欠缴税款十二万元且小朱采取转移财产手段逃避追缴,公司构成
逃避追缴欠税罪,小朱作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也应按此罪规定处罚。
2、若小朱尽快补缴公司欠税及滞纳金,可争取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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