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
在现行法律中,要是吸毒了还开车,不算“危险驾驶罪”,因为这罪主要是针对醉酒开车、互相追逐竞驶、校车或者客运车严重超员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这些情况的。虽然吸毒开车风险也很高,但还没被算在“危险驾驶罪”里,不过可能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规。

运输有毒物品不直接构成危险驾驶罪,因为危险驾驶罪主要指违反交通规则、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如酒驾、超速等。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毒品的相关条款,如第三百五十四条和第三百五十三条,涉及的是提供吸毒场所、诱导或强迫他人吸毒等行为,并不包含危险驾驶的内容。因此,运输毒品不属于危险驾驶罪的范畴。

吸毒者驾车法律问题需深入探讨。应依据其实际状况,评估其对驾驶能力的影响。吸毒可能损害反应速度、判断力,增加事故风险。法律应明确标准,确保公共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明文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无疑是归类为危险驾驶罪这一犯罪类型之下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至于毒驾,即是指驾驶员在吸食或注射毒品之后仍然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这种行为同样对公共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理应参照醉酒驾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予以相应的惩处。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地得出结论,毒驾同样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

吸毒者驾车法律问题需深入探讨。应依据其实际状况,评估其对驾驶能力的影响。吸毒可能损害反应速度、判断力,增加事故风险。法律应明确标准,确保公共安全,维护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