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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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们国家的《民法典》规定,要是有人消失不见达四年,或者因为发生了意外事故,这人消失了两年,那他的家人、亲戚朋友或者其他跟他有利益关系的人都可以申请法院正式宣布这个人已经不在世上了。就好比说,如果那个欠债的人突然不见了踪影,债权人作为跟他有利益关系的人,就可以根据这条法律条款去法院申请,让法院宣布这个人已经去世了。

假如那个欠钱的家伙跑路了找不到了,法院就会搞个公告传达。这个公告传达就是给那些下落不明,或者别的方法都没法联系上收件人的情况用的。按照咱们这边法律的说法这个公告传达要发出去30天才能算数,也就是说,从公告发出来的那一刻开始,过了整整30天,就算是送到。所以,法院公告传达的时间就是30天。

当有人欠你钱,然后玩消失不想还的话,你就可以记住这个方法了。这个法规就在我们国家的《民法典》里,就是那第四十条,说的就是如果他去哪都找不到,或者明确消失满两年,那么你这个债权人就是有权利向法院申请把他宣布成失踪人口。可以这么理解,一旦那人被证明是失踪人口,根据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法院就会指定个管事的人,负责接手管理他的财务,而且要从他的财产里面直接扣掉他该给的税、给别人的债以及各种他应该付的钱。

就是在报纸或网站上面发个公告,然后等30天以后就算是送到那个人手里了。所以说嘛,如果那个人走丢了找不到的话,公告送达的时间就得有30天。

若债务人失踪,债权人有权向该国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清偿债务。在此情形下,债权人需要将相关起诉文书报送至人民法院,如果确实面临写作困难,亦可采取口头形式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录音记录,同时通知对方当事人。然而,倘若人民法院在接收到起诉申请之后,认为其并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则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出裁判通知书,明确表示不予受理此项诉讼请求。若债权人对当前裁定不能接受,同样拥有上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