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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涉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怎样量刑

时间:2025.06.1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054人
律师解析:
1.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若利用职务之便,自营或帮他人经营与任职公司同类业务,非法获利数额巨大,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可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司法实践里,数额十万元以上通常算“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暂无统一标准。
3.遇到此类案件,会结合全案证据,考量非法获利、企业损失等情节量刑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国有公司的经理,在职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私下经营了一家与所任职公司同类业务的企业。在一段时间内,小朱通过该企业获取了非法利益,经调查其非法获利达十五万元。国有公司发现后,将小朱举报,认为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小朱则辩称自己的经营行为并未对公司造成实质影响。

案情分析:

1、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国有公司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小朱作为国有公司经理,利用职务便利经营同类业务并获利十五万元,已达到司法实践中“数额巨大”(十万元以上)的标准,构成此罪。
2、虽然小朱辩称未对公司造成实质影响,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构成并不以对任职企业造成实质损失为要件,只要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即满足定罪条件,故小朱的辩解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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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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