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侦查阶段羁押期限分以下情况:
一般而言,
逮捕犯罪嫌疑人后,
侦查羁押期限不超两个月。
若案情复杂、到期未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对于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重大
犯罪集团案等四类案件,三个月
期限届满仍未
侦查终结,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两个月。
若嫌疑人可能判十年以上
徒刑,按上述规定延长期满仍未终结,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两个月。
案情回顾:小朱因
涉嫌犯罪被依法
逮捕,警方展开侦查。正常情况下,对其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然而,案件较为复杂,两个月期限届满时仍未终结。随后,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侦查羁押期限延长一个月。但该案件属于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延长一个月后依然无法侦查终结,此时面临是否再次延长羁押期限的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对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本案最初的侦查
羁押符合此规定。
2、当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本案已按此程序延长。
3、因案件属于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三个月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本案若要继续侦查可按此规定申请再次延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