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
拘留人后若认为需
逮捕,应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即正常3天内、特殊情况4至7天可延长
羁押期限。
2.对于流窜、多次、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时间可延至30日,即最长到拘留后第30天可延长羁押期限。
3.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
案情回顾:小朱因涉嫌
盗窃被公安机关拘留。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对其逮捕,起初打算在拘留后的第三日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但在调查中发现小朱可能存在
流窜作案的情况,于是决定延长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小朱
家属认为公安机关不应随意延长
羁押时间,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一日至四日。在本案中,若小朱不存在特殊情形,公安机关应在三日内提请审查。
2、若小朱确属流窜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之后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逮捕决定。所以若有
证据证明小朱流窜作案,公安机关延长羁押期限是合法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