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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下可以主张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时间:2025.06.15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442人
律师解析:
1.变更抚养权获法院支持的情形:
与子女生活的一方患重病、伤残无力抚养
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影响子女身心健康;
已满八周岁子女愿随有抚养能力的另一方;
有其他正当理由。
2.主张变更抚养权的途径:
先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签变更协议;
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证据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孩子由小丽抚养。后来小朱发现小丽患上严重疾病,身体状况很差,无力继续好好抚养孩子。小朱认为自己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环境,便与小丽协商变更孩子抚养权,但小丽不同意,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小丽患严重疾病无力抚养孩子,符合此情形。
2、小朱若想主张变更抚养权,可先与小丽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能证明小丽患严重疾病无力抚养孩子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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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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