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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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环境下进行的开设赌场活动,被视为是一种典型的刑事犯罪行为,该行为在法律层面上,构成了我们熟知的赌博罪名。依据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此类罪犯将面临着从三年以下的刑期,乃至更长时间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而对于开设赌场行为的量刑标准,则主要取决于其主观意图是否明确、行为人是否具备一般主体资格等因素。

针对互联网背景下开设赌场的法律性质认定在互联网上开设赌场的行为被视为严重的刑事犯罪,触犯了赌博罪条列,依照刑法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如果行为人在实施过程中有其他诸如组织庞大、犯罪金额巨大等严重情节的话,则将面临三年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的法律制裁。

何种行为符合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设立赌场罪的法律要素如下所述:首先,该罪名的犯罪主体为一般的普通公民;其次,本罪侵犯的客体乃涉及到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稳定的正常社会管理秩序;再次,从主观角度来看,犯罪者只能将其意图设定为故意为之;最后,在客观方面呈现出的表征则包括了召集众人参与赌博活动、将赌博作为主要职业以及开设或经营赌场等行为。

何为开设赌场罪的法律界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开设赌场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其具体内容如下:首先,开设赌场罪本质上是对聚众进行赌博活动、经营此类行为以及把赌博作为主要职业的一种认定;其次,一旦该类赌场正式投入运营,并有公众在其中进行实际使用,那么便构成了本罪的既遂状态,至于开设者是否已经实际获取了盈利并不影响犯罪的判定,然而,若开设赌场的人员自身也直接参与到赌博活动之中,并且将此视为主要职业的话,则应考虑对其以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进行合并处罚;最后,对于一般的开设赌场罪行,通常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同时还需并处罚款;而如果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仍然需要并处罚款。

“帮信罪”属于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危害了社会稳定。所以,对于涉及“帮信罪”的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打击,以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