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债务加入不一定非得
起诉债务人。
债务加入就是第三人加入
债务,和债务人一同承担债务。
要是第三人明确表示愿意加入债务,
债权人就能直接向该第三人
主张权利。
2.当债务加入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多种办法。
首先可与第三人协商,让其履行债务。
若协商不成,债权人有以下选择:
起诉债务人,要求其承担原债务。
起诉债务加入的第三人,要求其承担加入后的债务。
同时起诉债务人和债务加入的第三人,要求二者共同担责。
3.具体采取哪种方式,要依据案件实际情况,权衡各方面利弊后决定,其目的是最大程度保障自身债权的实现。
比如要考虑
证据是否充分、
诉讼成本高低、执行难度大小等因素,综合考量后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维权途径。
案情回顾:小何向小丽借款5万元,约定了还款期限。还款
期限届满后,小何未还款。此时,小胡明确表示愿意加入该债务,与小何一同承担还款责任。但之后小胡也未履行还款义务,小丽不知是该起诉小何、起诉小胡,还是同时起诉二人来维护自己的债权。
案情分析:1、本案中小胡明确表示加入债务,小丽可直接向小胡主张权利。当小胡不履行债务时,小丽可先与小胡协商让其履行。
2、若协商不成,小丽有多种维权途径:可起诉小何要求承担原债务;可起诉小胡要求承担加入后的债务;也可同时起诉小何和小胡,要求二者共同担责。具体方式需综合证据、诉讼成本、执行难度等因素考量,以最大程度保障债权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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