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络
著作权侵权赔偿主体要依具体情形判断。
要是
侵权行为由网络服务提供者直接做出,像未经许可就上传受
著作权保护的作品,那它自己就是
赔偿主体。
比如某网站未经授权,擅自将一部热门小说上传到平台供用户免费阅读,此网站就成了赔偿主体。
2.若网络服务提供者有过错,比如明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用户在
侵权,却没采取必要措施,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会和侵权用户一起
承担连带责任,进而成为赔偿主体。
例如某视频平台知道用户上传的影视片段侵犯版权,却未及时处理,那该平台在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成为赔偿主体。
3.另外,若网络服务提供者只是单纯提供网络服务,且没有过错,那就不承担
赔偿责任,赔偿主体是实施侵权行为的直接侵权人。
像普通的网络存储服务提供商,正常提供存储空间,用户自行上传侵权内容,其无过错,赔偿主体就是上传侵权内容的用户。
总之,通常侵权用户是主要赔偿主体,不过在特定情况下网络服务提供者也可能成为赔偿主体,关键看其有无侵权或过错行为。
案情回顾:小胡经营的网站未经授权,将小丽所著的热门小说上传供用户免费阅读。小许的视频平台知道用户小许上传的影视片段侵犯版权,却未及时处理。小静的网络存储服务提供商正常提供存储空间,用户小李自行上传侵权内容,小静方无过错。小丽、小许等
著作权人要求相应赔偿,各方就赔偿主体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胡的网站直接实施侵权行为,未经许可上传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小胡作为网站经营者是赔偿主体。
2、小许的视频平台明知用户上传侵权内容却不处理,有过错,需与侵权用户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成为赔偿主体。
3、小静的网络存储服务提供商无过错,仅提供网络服务,赔偿主体是上传侵权内容的小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