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非法集资开店不一定构成诈骗罪。
非法集资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若在集资时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且
数额较大,才构成
集资诈骗罪。
比如虚构开店项目及资金用途,肆意挥霍集资款等情况。
要是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兑付等,可能构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关键在于判断其
主观故意和行为方式是否符合诈骗类
犯罪构成要件。
发现此类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
报案,由专业
司法机关进行侦查认定。
司法机关会全面审查相关
证据,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准确判断是否构成
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以维护金融秩序和公众利益。
案情回顾:小许以开店为由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一部分人认为小许虚构开店项目和资金用途,肆意挥霍集资款,构成集资诈骗罪;另一部分人则觉得小许只是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兑付,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应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双方各执一词,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非法集资开店是否构成诈骗罪,关键在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且数额较大。若如部分人所言小许虚构项目、挥霍款项,符合集资
诈骗罪构成要件。
2、若小许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资金链断裂无法兑付,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终需司法机关全面审查证据,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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