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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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借条在法律上可是可能不管用。1.那种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强行要求的借条,除此之外,如果这个强行要求特别说明了不会让这个民事法律行为失效的话,那就另当别论。2.还有那些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借条也是不行。3.如果借条的内容是行为人和对方串通好的,目的就是为了伤害别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下,借条也是无效的。

借条并不一定过三年就无效。一般来说,借条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假设这张借条存在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这些硬性的规定,又或者是在道德上、人情往来上都不太妥当,甚至有人跟你合起伙来搞事情损害你的利益,那这张借条就无效。比如说,如果这张借条上约定的利息太高,超出了法律所允许的最高上线,或者说这个借条的内容涉及到什么非法集资这种违法的事,那这样的借条肯定就不管用。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明文规定,诉讼时效期限设定为三年,也就是说,若债权人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在借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救济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人民法院将很可能对其所主张的权利不予保护。然而,这并不等同于说借据在满三年后即刻失去其法律效力,而是意味着债权人可能因为超过诉讼时效期限而丧失通过司法途径强制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明确规定,诉讼时效期间长达三年。倘若债权人在筹借本金后的三年内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对自身民事权益的司法保护,那么人民法院很有可能无法对该项权益提供相应的司法救济。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条款并未明文规定借据在经过三年之后即自动失效。原因在于,借据作为债权凭证的有效性并非仅仅依赖于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