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使用他人网络名是否
侵权要分情况。
若网络名有一定知名度,易让公众混淆使用者与原使用者关系,可能
侵犯姓名权或名称权。
2.若网络名没独特性和显著性,未形成特定指向,通常不构成侵权。
判断时要结合网络名影响力和使用方式等因素。
3.若使用行为造成他
人损害,需承担停止侵害、
赔偿损失等
民事责任。
案情回顾:小何在网络上拥有一个颇具知名度的网络名,该网络名能与他形成明确对应联系。小李在未获小何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了这个网络名发布内容,这使得部分网友误以为小李与小何存在关联。小何发现后,认为小李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而小李则觉得网络名并非真实姓名,自己的使用不构成侵权,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若网络名具有一定知名度,能与特定主体形成对应联系,使用行为易使公众产生混淆,就可能构成侵权。本案中,小何的网络名颇具知名度,小李使用该网络名的行为易让公众产生混淆,可能侵犯了小何的
姓名权(网络名与真实姓名相关)或名称权(网络名用于商业主体等)。
2、若造成他人损害,侵权人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若小李的行为给小何造成了损害,小李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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